福建福州:1092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均已配备食品安全员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期,福建福州为进一步提升福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家产均已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食品生产食品严防、企业严控、配备严管食品安全风险,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福建福州安全”。
迅速行动,家产均已制定方案。食品生产食品《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下发《关于食品生产销售环节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配备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局摸底调查、安全制定方案,福建福州明确工作任务、家产均已时间表、食品生产食品路线图、责任人,保证各项工作压茬推进、按时完成。
加强宣传,周密部署。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把《规定》的主要任务、时限和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答记者问的内容发各基层局,传达到全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为企业提供《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职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总监职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员守则》及食品生产企业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等参考模板。各县(市)区局以约谈、座谈等方式开展宣贯,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印制发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白卡》和《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制作宣传页,并对企业开展了专门培训。
对标对表,严格落实。福州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工作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主体责任全覆盖、全落实,指导各县(市)区局督促企业在11月1日前任命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制定人员职责、管控清单,修订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组织食品生产企业代表集体承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目前,福州市1092家在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均已配备食品安全员,其中146家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包括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在产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
加强检查,务求实效。11月以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以书面检查的方式,抽查规模以上企业人员配备、制度修订情况;结合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小微企业发挥食品安全员作用,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推动企业履职尽责,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责任编辑:李佳榕